說明:
一、輔仁大學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101學年度第2學期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提出動物實驗計畫申請案之「申請人」限制為「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或「課程負責教師」,今後不再受理由助理、研究生或助教所提出之申請案。
三、提出動物實驗計畫申請案之「申請人」,依據現有的規定,須接受農委會或本校實驗動物照護委員會所辦理之訓練課程並取得合格證號。
四、敬請「申請人」,就近參加本校實驗動物照護委員會所辦理之訓練課程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之「實驗動物法規及照護管理班」。
說明:
一、輔仁大學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101學年度第2學期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提出動物實驗計畫申請案之「申請人」限制為「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或「課程負責教師」,今後不再受理由助理、研究生或助教所提出之申請案。
三、提出動物實驗計畫申請案之「申請人」,依據現有的規定,須接受農委會或本校實驗動物照護委員會所辦理之訓練課程並取得合格證號。
四、敬請「申請人」,就近參加本校實驗動物照護委員會所辦理之訓練課程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之「實驗動物法規及照護管理班」。